
遭遇网络威胁应向哪个部门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面对网络威胁行为(如网络诈骗、网络诽谤等),受害者首先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然后可以选择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可以通过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或其他负责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投诉来寻求帮助。这些机构将依据法律规定调查处理此类事件,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方以公开秘密为由索要钱财?
如果对方以公开秘密为想索要钱财,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敲诈勒索。根据我国法律,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威胁或要挟的方式,迫使他人交付财物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况,受害者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遇到网络威胁的情况下,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网信部门报告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之一。同时提醒广大网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