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罪罚轻重
文章列表

数额较大 司法解释

2018年7月10日  西安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cfzls.cn/
数额较大 司法解释
为正确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惩治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犯罪行为,现就《决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三、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西安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危险驾驶罪逮捕多久才会判刑 刑事处罚能否转化为治安处罚
  • 2.诈骗罪的罚金刑是多少 法院罚金怎么交
  • 3.没达到量刑标准会怎么处罚 欠钱不还被判刑出来还还钱吗
  • 4.殴打致人残疾怎么判 网上发表不当政治言论怎么处罚
  • 5.期货诈骗提供软件的怎么量刑 私自改车架号怎么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