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毒品穿上华丽的外衣,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天真的想法换来的是漫长的牢狱生活。
去年12月份,李某听说远在广东的张某要回江西,就联系他,希望张某带回了一些比较纯正的毒品来买,南昌这边的货都比较假。于是张某就东莞找到卖家王某(在逃),从王某买到那里80克k粉及其它的一些毒品,张某将这些毒品用饮料袋包装好于第二天将毒品带回南昌。
通过验证,李某对货的质量很满意,将毒资14500元分两次(一次10000元,一次4500元)转账给远在广东王某的银行账户内,并付给张某好处费3000元。交易后,李某就与张某在莲塘某宾馆内吸食毒品,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近日,南昌县检察院对二人提起公诉,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张某有期徒刑15年。
来源:
西安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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