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自首知识
文章列表

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亏空公款自首还用还吗

2024年2月4日  西安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http://www.ncfzls.cn/

 葛春荣,西安经济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一、哪些情节属于投案自首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另外,根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认定为刑事案件并移交刑侦部门立案处理: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致被害人伤亡的;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

二、单位犯罪如何认定自首

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对于具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办案机关移送案件时应当予以说明并移交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具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阶段、客观环境,交代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具体情节,依法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在犯罪之后投案自首主动到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是可以进行减刑的,如果是单位集体犯罪也可以投案自首。交代事实之后一般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亏空公款自首还用还吗

亏空公款自首还用还吗

犯罪坐牢和还钱是没有必然联系的,刑事承担之后民事赔偿照样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挪用公款的话,这个时候既要承担刑事,又需要承担民事,自首之后还是需要进行归还的,如果现在归还不了,等之后有了还款能力之后再进行归还。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来源: 西安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包庇肇事者做伪证自首会从轻吗 对共同犯罪中自首的人如何从宽处理
  • 2.什么是主动投案自首,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 亏空公款自首还用还吗
  • 3.自首后会不会被拘留 肇事后自首会被拘留吗
  • 4.盗窃自首情节有几种,如何认定 自首后会不会被判刑
  • 5.认定自首情节一般要符合什么规则 特别自首是什么